关于开展表彰 “一先两优”暨离退休教职工先进个人推荐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4   发布者:韩丽梅   作者:

离退休分党委各党支部:

在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精神指引下,离退休工作处所属各党支部和全体离退休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响应学校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分党委各项号召,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程中,充分发挥老干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为学校的发展建设和丰富老同志的文化生活发挥才智、奉献力量,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群众中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结合纪念庆祝建党97周年和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对全校离退休先进党支部、离退休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同时对全校离退休教职工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热心公益活动先进个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阳光老人”、征文活动积极分子进行评选表彰。现就做好表彰的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一先两优”评选

(一)评选表彰对象和范围

“一先两优”即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彰对象为在离退休党组织建设与活动中,思想先进、建设有方、组织有序、成绩显著的离退休分党委中的先进党支部。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积极向上、无私奉献的优秀共产党员。热心党务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先两优” 推荐评选范围:离退休工作处分党委所属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

(二)评选的标准和条件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制订的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标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支部建设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主要表现在:

领导班子好。党支部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团结协作,能带头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员队伍好。党员整体素质高、有较强的党性意识和良好的党性修养,热情关心并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发展建设,有良好的引领和表率作用。

活动开展好。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党组织活动,做到计划周密、措施有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群众反映好。能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受到群众的好评。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有较高的党性修养和思想素质,能加强学习,与时俱进,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政治辨别力,对党忠诚,立场坚定。有优良的政治思想品质,作风正派,社会形象好,群众威望高。

能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洁规定。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除具有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带头学习和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并精通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二、离退休教职工先进个人评选

表彰对象为全校离退休教职工及离退休工作处在职职工,表彰类别共分为五项: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热心公益活动先进个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阳光老人”和征文活动积极分子。

1.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并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在为青少年、在校大学生办实事、做好事过程中,具有典型的感人事迹,有一定的影响和威望。

2.热心公益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有热爱社会,关心他人的奉献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做好社会志愿者服务工作,体现助人为乐,发挥正能量。

3.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能积极参与离退休工作处和本党支部组织的文体活动,在各类文体活动中及其他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阳光老人”评选条件

以“崇尚健康、构建和谐”为宗旨,围绕学习活动好、教育后代好、发挥作用好、保持本色好、阳光心态好的“五好”要求进行评选,年龄一般应在八十岁以上。

5.征文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积极响应省、市委老干部局和离退休工作处的号召,结合学习体会、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积极参与撰写征文活动,提交的征文被有关部门采用。

三、推荐方法和时间要求

1.离退休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均由各党支部组织党员推荐,分党委讨论审核。先进党支部拟评选1-2个,优秀共产党员拟按照党员人数的5%比例掌握,优秀党务工作者拟表彰2-3人。

2.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热心公益活动先进个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阳光老人”、征文活动积极分子由各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分党委讨论审核。上述先进评选表彰人数: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热心公益活动先进个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阳光老人”四项评选人数,每项拟评选表彰10人左右,征文活动积极分子评选人数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各党支部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群众意见。分党委对拟表彰的评选对象,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各支部在上报提名的推荐人选的同时,要附相应的事迹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事迹材料采用第三人称写法,文字简洁生动,事迹真实具体。先进党支部材料1000字左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材料800字左右;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材料500字左右;热心公益活动先进个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阳光老人”材料300字左右。

4.各支部对提名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经分党委评审之后要填写推荐表,同时对提名推荐的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热心公益活动先进个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阳光老人”填写推荐表。

5.各支部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请于2018年5月21日前报送分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隋老师;电话:23986060,邮箱:1185927759@qq.com)

6.各类推荐表请于2018年6月1日前报送分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隋老师;电话:23986060,邮箱:1185927759@qq.com)

附件: 1.2018年离退休工作处先进党支部自荐表

2.2018年离退休工作处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2018年离退休工作处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4.2018年离退休工作处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推荐表

5.2018年离退休工作处热心公益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6. 2018年离退休工作处“阳光老人”推荐表

7. 2018年离退休工作处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沈阳药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




附件1

离退休工作处党支部自荐表


自荐意见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分党委

审批意见

党委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离退休工作处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原工作部门


职务职称


离退休时间



党支部

推荐意见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分党委

审批意见

党委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离退休工作处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原工作部门


职务职称


离退休时间



党支部

推荐意见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分党委

审批意见

党委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离退休工作处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原工作部门


职务职称


离退休时间



党支部

推荐意见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分党委

审批意见

党委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

离退休工作处热心公益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原工作部门


职务职称


离退休时间



党支部

推荐意见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分党委

审批意见

党委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6

离退休工作处“阳光老人”推荐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原工作部门


职务职称


离退休时间



党支部

推荐意见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分党委

审批意见

党委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7

离退休工作处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原工作部门


职务职称


离退休时间



党支部

推荐意见

党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分党委

审批意见

党委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版权所有 © 2023 沈阳药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