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联系人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12   发布者:于晶   作者:


  一、离退休工作处工作人员与各二级学院(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实现与二级学院(部门)及时和有效的沟通,同时负责相应部门离退休教职工日常服务与管理。

  二、定期与本人所联系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基本做到每半年一次。做好该部门人员的慰问、丧事处理等相关工作。

  三、不定期走访联系部门的重点、特殊退休人员,送上学校的温暖。

  四、联系人走访对象时,处室应及时汇总,避免在地域和人员走访上的重复。

  五、为提高走访工作的效率,使走访工作处于可控状态,建立联系对象登记制度。

  六、处室人员分工联系安排:

  1.处长:总体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2.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面联系、协调工作;离休工作为主,联系离休干部、退休机关各部门、研究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学报编辑部、计财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校医院、劳动服务公司;  

3.管理岗位Ⅰ:退休工作为主,联系部门有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社科与文体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无涯创新学院、图书馆;联系各类社团、协会等;

4.管理岗位Ⅱ:退休工作为主,联系部门药厂;

  5.司机岗位兼办公室秘书:退休工作为主,联系部门后勤管理处、医疗器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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