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老干部局、省(中)直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
为深入推进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按照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和《中共辽宁省委老干部局2016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省委老干部局决定,在全省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中开展以“家人”、“家事”、“家风”、“家训”为主题的“家的故事”主题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在中国人的精神谱系里,国家与家庭、社会与个人都是密不可分的整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今年2月23日,李希书记参观“弘扬家教家风,树立家国情怀”图片展时说,“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深入研究、积极探索,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总结家文化、传播家文化、弘扬家文化。以此为切入点,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家庭,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确保全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汇聚强大正能量。”以“家的故事”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旨在通过讲述一个个家的故事,充分展示离退休干部在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向上向善精神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家庭和睦引领社会和谐,以家风建设助力作风涵养,以优秀家训弘扬传统文化,影响和带动周围人共同释放正能量。
二、活动主题
“家的故事”主要以讲“家人”、叙“家事”、传“家风”、论“家训”为主题开展。家人,主要以人物为主线,着重刻画人在家中的思想和言行;家事,主要以叙事为主,通过一件或几件具体事例来展现家的和谐;家风,是以一个家庭或家族传承下来的传统风尚为切入点,讲好家风故事;家训,是以先辈留给后人的为人处世之道、持家治业之典为线索展开故事情节。其中,“家风”可视为“家的故事”的灵魂贯穿始终。要注意紧紧抓住家庭的“小细胞”,从“老家底”中挖掘那些点滴故事,充分体现正能量家风。
老同志应着重通过自己的革命经历、光荣传统、言传身教来影响带动下一代,体现出作为模范长辈在家中所起到的示范引领作用。老干部工作者要以亲身经历讲述自己从祖辈、父辈继承下来的优良家风家训,通过一些具体事例展现良好家风对自己潜移默化的影响,表现出晚辈立学立行、传承不息的品质。
三、具体要求
1、内容要求
文体:叙事类散文,用第一人称,围绕主题,叙事生动,行文流畅,真情实感,描述细腻,故事情节中至少有足够打动人的一个亮点。
字数:1500-2500字。
配图:每篇文章最好配4张新闻图片(1张全家福、1张作者特写、2张能反映故事情节的生动照片)。
2、报送要求
数量:各市委老干部局应对本地来稿进行认真审核筛选,并编辑整理成统一格式后报送省委老干部局。每市报送2-10篇(不经市委老干部局统一报送的稿件无效),同时附稿件及照片明细列表。省(中)直单位报送1-2篇。
时间:5月31日以前
方式:电子邮箱 lnlgb2013@163.com
联系人:省委老干部局退休处 024-86214322。
3、宣传方式
对“家的故事”活动中挖掘出的优秀作品主要通过四种途径进行宣传。一是通过在《辽沈晚报》、《晚晴报》开辟专栏、专版等形式进行系列报道;二是通过省委老干部局官网、老伴网、中华先锋网等相关网站进行同步宣传;三是通过《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进行适当形式宣传;四是通过省委老干部局内部编发的《老干部工作动态》面向全省老干部工作者进行宣传。
4、总结表彰
省委老干部局将根据各地各部门上报故事的数量和质量,采取计分的评比办法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计分标准见附件1)和优秀故事作品,并在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上进行总结表彰。
四、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认真组织,精心策划,积极实施。要把这次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开展正能量活动的有效载体着力抓好抓实,要指定专门处室负责此项工作,涉及媒体采访的要做好有关联络工作,保证采访顺利完成,要按照规定时间进度(见附件2),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中共辽宁省委老干部局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
“家的故事”优秀组织奖评分办法
序号 |
加分内容 |
加分标准 |
1 |
报送1篇 |
10分 |
2 |
省局采用1篇,发表在《晚晴报》 |
20分 |
3 |
为《辽沈晚报》提供采访线索,采用1个 |
20分 |
说明:此评分标准在评选优秀组织奖时适用,按单独活动计分评比,分数不计入《2016年度全省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信息评分标准》的总分。这项活动的稿件在省委老干部局官网和工作动态刊发的,分别按照网站评分标准和工作动态评分标准计入2016年度宣传信息工作总分。
附件2:
“家的故事”主题活动时间进度表
时间 |
内容 |
3月底-4月初 |
省委老干部局正式下发通知。
4月6日前,各市要报送2个优秀家风故事的报道线索,供《辽沈晚报》4月上旬开设的“红色家风”栏目采写稿件,随报随采,先报先采。 |
4月 |
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 |
5月 |
各地筛选并推荐上报稿件 |
6月 |
省委老干部局初选报送稿件,对入选稿件进行修改和完善,定稿后与媒体沟通相关事宜 |
7月 |
《晚晴报》开栏 |
8月-9月 |
在相关媒体陆续报道 |
10月 |
利用国庆节和重阳节时间节点,在辽报、辽台等媒体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集中报道 |
待定 |
在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上进行总结表彰 |